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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伊协组织学习《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条例》

3月27日,江都区伊协在七闸清真寺组织集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条例》,伊协全体人员和寺管会人员参加学习。区民宗局副局长仇志勇参会并讲话。
会议由沙宗贵阿訇领学《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全文。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新条例明确了一系列细化要求,充分保障了宗教界合法权益,调节了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且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为规范宗教建设提供了保障。会上,区伊协会长许发新还就清真寺维修工作进行了部署。
区民宗局副局长仇志勇在讲话中,对新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布置,对清真寺维修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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