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首先由薛元文副会长带领大家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中关于宗教团体建设的章节,并详细解读了修改后的重点部分。副会长兼秘书长薛鹏宣读了市伊协新修订的制度汇编。大家各抒己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薛清会长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解释,并对制度执行提了四点要求,一是坚持制度操作的规范性;二是坚持制度自我管理压缩性;三是坚持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四是坚持制定制度的严肃性。
最后,会议一致通过扬州市伊斯兰教协会新修订的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