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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伊协召开团体建设年动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扬州市伊协团体建设年动员会精神,进一步提升高邮市伊协团体建设水平,提升服务穆民、服务社会质态,3月25 日,高邮市伊协在菱塘回族乡集镇清真寺召开了由伊协常委、名誉会长、顾问、寺管会班子成员及全体阿訇参加的团体建设年动员会议。会议由副会长杨仕国主持。

会上,副会长杨晓勤带领大家对全国“两会”精神进行了学习辅导,重点解读了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成就,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有了全面的了解。

副会长杨仕国组织学习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宗教团体工作的意见》、扬州市民宗局《宗教团体建设规范》和扬州市伊协《关于开展“团体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通过并解读《高邮市伊协团体建设年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团体建设年工作任务,明确团体建设年的各项工作要求。

市伊协会长李伟指出,全市伊协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扬州市伊协《关于开展“团体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江苏省伊协副会长、扬州市伊协会长薛清提出的三个层面16项工作要求,积极深入细致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李伟强调,2018年是高邮市伊协团体建设年工作的关键之年,一是要认清团体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场所建设、制度建设,促进高邮伊协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二是要明确团体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进一步查摆问题、寻找差距、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全面达成团体建设年工作的工作目标;三是要提升团体建设工作的运行质态,进一步优化管理、总结经验、健全机制、长效发展,开拓伊协工作的新局面。

伊协顾问薛中理、名誉会长杨田英等就开展团体建设年工作提出了思想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措施扎实进一步提高实效等合理化的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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