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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伊协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
9月29日下午,常州市伊协组织市伊协常委和清真寺寺管会委员集中学习了新修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市伊协会长米志成在北京学习休假间隙也参加了此次学习。

市伊协副会长杨德超作了学习引导发言,讲解了这次《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重点,对下一步的深入学习提出了要求。

为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精神,市伊协将继续组织伊协、清真寺骨干认真研读,深刻理解和准确掌握《条例》精神;通过穆民课堂、板报、通讯及其他形式把《条例》精神向穆斯林群众宣传,把《条例》精神落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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