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各清真寺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落实到人;二是深入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安全用电、房屋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各清真寺要加强与辖区内民宗、公安、供电、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避免工作出现空挡,确保各清真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