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所有人员认真学习了省伊协转发中国伊协《关于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的倡议书》和市民宗局转发省宗教局创建星级宗教活动场所文件精神。蒋卫东副会长兼秘书长宣读了市伊协《关于开展以“规范”为主题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贯彻意见》。
沈光德副会长对创建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大家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二是各清真寺要巩固以前的创建成果,保住牌子;三是各寺管组自己要组织召开创建活动会议,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各清真寺要按规定时间拿出本寺创建活动方案,并按时间节点开展活动。